2024年7月18日 星期一 19:43:55

问、既然边民互市贸易合法,为什么通过边民互市贸易还会被控走私?

  问、既然边民互市贸易合法,为什么通过边民互市贸易还会被控走私?

  答:最主要两个原因。首先,1996年《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互市贸易区(点)系由边境省、自治区政府审批,边境省区有多设立互市贸易区(点)内在利益驱动,而作为主要监管部门的海关受编制所限,未必所有区点都能有足够海关人员派驻,所以地方政府亦参与监管,故存在执法政策不一的情况。正如 南方周末《边贸,还是走私?缉私与扶贫撕扯广西小城》一文所述“靠组织边民带货入境,再由企业收购,这不仅是当地的普遍做法,也是招商引资的最大优势”笔者在某起走私案件的判决中看这样的叙述“在广西里火口岸的这些贸易公司,只是组织边民利用边民免税额度拉货,货款由国内真实货主支付,口岸附近的边民都是以挣拉货费为生”。
     其次,对“生活用品”一词,大家在认识上并不一致。海关偏向于认为是限于边民自己生活所需用品;地方政府以及边民、企业则偏向于认为只要不在《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以外的商品都是。
     地方政府的政策亦是出自于公权力,企业相信地方政府的政策而被控走私犯罪,这是涉案人员、企业最让人同情的原因。笔者认为,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情有可愿的因素,以司法智慧、司法技巧,尽可能合法地从宽处理相关涉案企业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