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饮食业油烟的排放管理,规范油烟检测仪设计生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荷电量检测原理测试饮食油烟排放浓度的仪器。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汽车发动机污染物排放,监管车用汽油中清净剂的添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薄层色谱法测定车用汽油、乙醇汽油中清净剂的测定仪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车用汽油、乙醇汽油及甲醇汽油中是否加入了足量的以聚异丁烯胺和聚醚胺(分子量为600-1500)为有效清净物质的清净剂的快速测定仪。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单螺杆泵的生产、制造,提高单螺杆泵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单螺杆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含有固体颗粒及纤维介质的单螺杆泵。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大气污染,规范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验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袋复合除尘器(以下简称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个箱体内安装电场区和滤袋区,将静电和过滤两种除尘技术复合在一起的电袋复合除尘器。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膜生物反应器生产制造,提高膜生物反应器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膜生物反应器的定义、分类与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处理水量不大于500m3/d的生活污水和可生化处理的工业废水处理或回用的膜生物反应器。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通风消声器产品质量水平,指导通风消声器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通风消声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配套使用的消声器。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风消声器》(HJ/T 16—1996)废止。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推动环境保护产品的标准化,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殊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构成要素、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设计和生产,提高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纤维膜生物反应器组器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生活污水和处理可生化工业废水的工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水、医院污水、畜牧养殖场污水等消毒工艺的紫外线消毒装置。 | |
自以上规章、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规章、标准废止: | |
《通风消声器》(HJ/T 16—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