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执行喜忧参半
为了解国家“限塑令”执行情况,6月1至2日,记者赴东北一些地方,暗访了几十家商品零售场所。调查发现,“限塑令”得到社会普遍关注,很多商品零售场所纷纷采取措施限售塑料袋,大部分消费者表示,这是一个于国于民都有利的政策。从商品零售场所对“限塑令”的执行情况来看,省会等大中城市好于县城,城市里的大型购物中心好于路边便利店,超市、商场好于集贸市场。从消费者抵制购物塑料袋的自觉性来看,大中城市拿布袋子购物、提菜篮子买菜的人多于县城。不过,还是存在一些违规现象,“限塑令”的全面落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被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依然招摇过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原因很简单,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记者采访发现,超薄塑料袋并未在市场绝迹,依然被商家源源不断地免费提供。佳加乐购物广场是吉林省农安县较大的购物中心,记者在这里的超市买了2瓶矿泉水,收银员很自然地将矿泉水装在免费提供的超薄塑料袋里。在农安县黄龙府商贸街和华宇商城、合隆镇的三宝超市和金隆超市,也有同样的情况。
在黑龙江省肇东市,记者来到位于三友北路的亚萍百货食杂店,店主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装完东西后,笑着说:“袋儿就不用出钱了。”三友南路有一小型菜市场,使用的全是超薄塑料购物袋。
虽然有关部门抓得很紧,哈尔滨市一些路边便利店还是在偷偷地使用超薄塑料袋。记者在民航路副6—3号的美佳超市买了1瓶矿泉水,索要塑料购物袋,售货员说:“买一瓶水还要个袋儿?现在外面都不给了。”不过,她边说边拿了个超薄塑料袋。记者又走进赣水路12—6号的庄园仓买店,买了2瓶矿泉水,店主不给塑料袋,记者佯称那就不买了,她马上拿出塑料袋说:“回去别说啊,现在管得严,让人知道了要罚我的。”
不少零售场所未按规定执行有偿使用制度
商务部、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应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城市的大型商场、超市大都能遵照执行。零售商表示,“限塑令”的实施使塑料购物袋的用量减少2/3,以后还会减少。然而,不照章办事的零售场所也不少。
在哈尔滨太平机场大厅睿思龙商场,售货员称完记者买的红肠后,马上放进塑料袋,没另收袋子的钱。长春市绿园区有个规模很大的正阳装饰装潢材料市场,这里装盛小型建材物品的塑料购物袋全部是免费的。记者乔装成装修房屋的业主买码钉,在盛达五金、兴旺装饰、吉发木业等柜台咨询,商户均表示塑料袋不收钱。这显然不符合《办法》中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要求。
《办法》第七条为:“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可是,在长春火车站候车室二楼的百货食品超市,记者买完东西后要求套一个塑料袋,收银员说每个5角钱,可打出来的电脑小票上没有塑料袋一项。记者问为什么,她不耐烦地说:“我们这儿打不出来!”
有的商品零售场所则走极端,把有偿提供变为拒绝提供。长春市人民大街有个百亮超市,这里只有价值2.20元/个的环保购物袋,不提供塑料购物袋。
市场流通的一些塑料购物袋尚未达到国家标准
从6月1日开始实施的,还有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那就是《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
按照这项国标,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可是,记者走访了大大小小几十家零售商,期间分别买过散装蛋糕、红肠、面包等食物,装盛的塑料袋根本没“食品用”标识。这个国家标准还规定,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警示语和安全性说明,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还需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和生产厂家名称。可是,农安县佳加乐购物广场、百姓超市肇东店、哈尔滨太平机场睿思龙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上面要么什么说明性文字也没有,要么只有其中的几项,信息残缺不全。
社会各界参与限塑的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每天要用掉30亿个塑料袋,其中大多用石油制成,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塑料袋大都不可降解,埋在地下要过约200年才腐烂,严重污染土壤;如果焚烧处理,会产生有害烟尘和气体。塑料袋的危害早已为人们所知,但执行“限塑令”仅靠有关部门执法查处远远不够,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从调查的情况看,零售商执行“限塑令”准备不足。6月1日下午,记者到长春市重庆路沃尔玛购物广场,提出买个环保购物袋,收银员说上午就卖完了,可见商场准备的环保购物袋数量不多。在长春市绿园区欧亚卖场,记者同样索要环保购物袋,收银员说:“过两天才有,还没进货。”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有花钱买塑料袋了。国家鼓励大型购物中心开辟无塑料购物袋绿色通道,可记者在采访中仅看到一家设有此通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说,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从走访情况看,没有一家提供,说明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对此缺乏热情。
在黑龙江、吉林两省采访时,记者看到,提布袋子、菜篮子购物的消费者屈指可数,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哈尔滨市土课街与革新街交界的哈达革新市场,记者听到一中年妇女在向摊主埋怨:“我不在他那儿买了,装个袋儿还要钱!”原来,她刚才在另一个摊位买菜,被索要塑料袋的钱,一气之下就不买了。这个摊主小声说:“我这儿不收钱,你别吱声,让别人听见了不好。”
专家指出,塑料购物袋收费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白色污染,它只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培养公众循环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需要一个过程,必须制定其他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奖惩机制,才能有力地保障“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