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
商务部16日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5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需按照裁定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根据公告,法国罗盖特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7.70%,荷兰艾维贝公司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的从价补贴率为11.19%,其他欧盟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11.19%。
本案的被调查产品为马铃薯淀粉,在中国主要用于食品行业。2010年6月30日,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代表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提交本案申请书。2010年8月30日,商务部正式立案,对本案发起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2011年4月19日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12.6%至56.7%的反倾销税。
欧盟14日就对华铜版纸反倾销反补贴案做出终裁,对从中国进口的铜版纸开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欧盟首次对中国产品动用反补贴措施,也是首次同时采取两项贸易救济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4日发表谈话,对欧委会终裁决定对华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指出中方将对欧盟铜版纸案终裁裁决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保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以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