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首批挂牌督办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确定将14家企业的环境污染案件列为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自治区级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这些督办案件涉及酒精、造纸、水泥、化工、淀粉等行业,均属于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案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文件要求,为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挂牌督办案件有明确的目标责任、督办要求、解决时限、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等。对挂牌督办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挂而不督、督而无果、挂牌督办流于形式、逾期未完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环境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环保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要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要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保证挂牌督办案件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挂牌督办全程要保持信息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监督;要将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加大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