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小淀粉生产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为彻底解决季节性小淀粉生产企业死灰复燃,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突出环境问题,近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小淀粉生产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环监察〔2010〕25号),组织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对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的小淀粉生产企业和擅自开工新建的小淀粉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取缔。
《通知》明确了此次集中清理取缔小淀粉生产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一是对2009年取缔的小淀粉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的小淀粉生产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取缔,确保已取缔的小淀粉生产企业不再反弹。二是全面排查有淀粉生产传统的乡镇和村庄,加大对边远地区和跨界地区的排查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开工新建的小淀粉生产企业。三是对今年受理的环境信访案件中,群众反映的小淀粉生产企业严厉查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另外,《通知》还对集中检查整治行动的时间做了详细安排。《通知》要求各市环境监察支队于12月1日至5日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12月5日至25日组织县(市、区)对小淀粉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取缔;12月25日至31日进行总结,完成小淀粉生产企业集中清理取缔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省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