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用玉米国家标准GB/T17890—1999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农业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采纳国际、国内对玉米品质评价先进技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选取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作为饲料用玉米的分等级指标;以水分、生霉粒作为限制性指标;要求色泽、气味正常。
本标准没有采用行业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中的粗灰分、粗纤维指标。
本标准中水分指标定为小于或等于14%。
本标准中抽样及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均统一由GB1353——1999《玉米》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郑州粮院、吉林省饲料工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科学研究所、湖南正虹(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海鹏、杜荣、王卫国、姜懋武、黄晓赞、吴明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饲料用玉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容重
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受到损伤但尚有饲用价值的玉米粒。
3.2.1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破损粒:籽粒破损达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颗粒。
3.2.4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生霉粒: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热损伤粒: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杂质
无法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无饲用价值的玉米;玉米以外的其他物质。
3.4粗蛋白质
蛋白质中含氮量乘以6.25。
4质量指标
4.1饲料用玉米按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饲料用玉米质量指标
等级 |
容重g/L |
粗蛋白质% |
不完善粒% |
水分% |
杂质% |
色泽 | |
总量 |
其中生霉粒 | ||||||
1 |
≥710 |
≥10.0 |
≤5.0 |
≤2.0 |
≤14.0 |
≤1.0 |
正常 |
2 |
≥685 |
≥9.0 |
≤6.5 |
≤2.0 |
≤14.0 |
≤1.0 |
正常 |
3 |
≥660 |
≥8.0 |
≤8.0 |
≤2.0 |
≤14.0 |
≤1.0 |
正常 |
4.2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3抽样
抽样按照GB1353执行。
5检验方法
5.1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按照GB/T6432执行。
5.2水分含量测定按照GB/T6435执行。
5.3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按照GB1353执行。
6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照GB1353执行。
7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GB135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