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证券”考验企业融资力
今年2月,因环保核查未通过,全国10家企业上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暂缓上市或再融资的“黑名单”。其中,我省也有1家企业在名单之列。这使得我省各方面对国家环保总局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倍加关注。
据悉,这一指导意见被业界广泛称为“绿色证券”,是国家环保总局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推出的又一项环境经济政策。《意见》再次强调,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即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定进行环保核查。
“国家在‘绿色证券’方面的要求早在几年前即已展开。我省从2001年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定,对拟上市企业和再融资投资于重污染行业的上市企业积极开展严格的环保核查制度”,省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这项工作是一以贯之的,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对上市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督力度。”
据河北证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保监管依然缺乏,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这些企业潜伏着较大的资本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将这种风险转嫁给了投资者。
“绿色证券”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尴尬局面,将愈发考验企业的融资力,污染企业生存空间会进一步缩小。今年,国家环境保护部还将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有非法排污等污染环境情况发生,将及时向社会通报。业内人士指出,今后,上市公司是否是“绿色”的,人们就不再是“雾里看花”了。同时,也能够防止一些上市公司将融来的资金用在继续扩大污染的项目上,避免了一些上市公司因“内部操作”而产生环境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绿色证券”可以引导人们将投资投向绿色企业,起到一个很好的投资引导作用。
“这一新政可能对高污染行业的小企业影响最大,我们在选择IPO(首发上市)承销时将更加谨慎,这类小企业的IPO方案预计难以通过,我们就不接手了。”国内某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大公司具备一定实力对高污染产业进行整改,从而符合IPO的环保审核,因此“绿色证券”对大企业的影响要相对小一些。而对于一些高污染的小企业而言,因为高额的环保成本,它们在权衡得失后,往往会放弃IPO,“部分小企业可能会丧失进一步融资做大做强的机会。”
不过,该投行人士特别强调,从整个行业来看,这一新政有望遏制“双高”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在落实‘绿色证券’方面,我省还出台了进一步的举措,目前正酝酿出台一项针对重点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价办法。”省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这项即将出台的办法将在726家省重点企业中实施环境五级信用管理制度,把企业环保表现分为环境友好、达标、一般、较差和很差五级,并将综合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据了解,达到环境友好级的企业如申请IPO或再融资,其需通过的环保核查将相应简化。
另外,企业除申请上市或再融资需过环保关外,已上市企业的环保情况也一直在我省环保部门的监管视线内。下一步,省环保局准备与证监、银监、保监等金融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绿色证券”相关规定除了能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外,国金证券一位分析师认为,环保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其他环保政策也可大大降低投资者风险。对此,普通投资者拍手称快。3月20日上午,正在省会裕华东路中信建投证券营业部看大盘的退休干部张先生笑着对记者说:“这项指导意见出台得好,我们希望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绿色环保的。只有上市公司都‘绿’了,中国的证券市场才会更‘红’,更健康。”
对于被国家环境保护部重点监控的13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分析人士也指出,这些公司中环保做得好的,将因此受益。因为他们将占据那些被淘汰企业释放出来的市场份额。此外,风力发电、煤矸石发电、垃圾发电等环保产业的上市公司也可能因此受到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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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绿色证券”指导意见严格环境监控的13类重污染行业是: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今后,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多了一道“绿色门槛”。